(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獎勵政策
1.深圳市及各區獎勵20萬。
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工業和信息化局受理的項目,雖然是間接的資助優惠政策,但是這個資助對中小企業來說,含金量還是不錯的,后期對企業在企業金融服務上有傾斜。或者提升本企業在金融市場融資吸引力。獲得此榮譽(能獲得此榮譽的企業代表企業的成長性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范圍)后期在企業技改項目,培育項目資助申請上有更多優勢。
3.納入“專精特新”培育庫的入庫企業可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獎勵項目;還可獲得優先推薦“專精特新”培育庫中小企業在深圳股份轉讓中心掛牌“專精特新”板,并根據掛牌相關政策給予補助;在人才培訓、技術創新、市場開拓、品牌建設、管理提升、等方面,“專精特新”培育庫中小企業可獲得優先服務。
4.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指專注于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占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排頭兵”企業。不但享有資助優惠,更有強有力的支持競爭力。國家級“小巨人”企業,更是全國中小企業評定工作中最具權威的榮譽稱號。
(二)深圳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條件
1.“專精特新”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依法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登記設立兩年以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
(2)企業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
(3)上年度營業收入1000萬元以上。
(4)上一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15%,或者近兩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0%。
(5)企業近兩年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以上。
(6)以上第3、4項指標要求,對于優先遴選領域的參評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進步獎、質量獎企業,“創客中國”深圳市專精特新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及其他創新能力強、發展前景好的企業,可適當降低標準不超過50%。
2.申請企業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類評價指標:
(1)專業化(主營業務專注專業)評價指標。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具備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其產品和服務在產業鏈某個環節中處于優勢地位,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優質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70%以上;其產品和服務在產業鏈某個環節中處于優勢或關鍵地位;或在細分市場占有率在全國或省市前列;或擁有行業領軍人才、省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企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員工數占企業員工總數的40%以上。
(2)精細化(經營管理精細高效)評價指標。企業經營管理精細高效,在經營管理中建立了精細高效的制度、流程和體系,實現了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精細化,形成核心競爭力,其產品或者服務品質精良。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等國際國內通行的管理體系認證;采用先進管理方式,例如5S管理、卓越績效、ERP、CRM、SCM等;產品生產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未有國際或國內標準除外),或產品通過國際國內通行的質量、安全或品質等認證;或已建立規范化的顧客滿意度測評機制或產品追溯體系。
(3)特色化(產品服務獨具特色)評價指標。企業針對特定市場或者特定消費群體,利用特色資源、傳統技藝、地域文化或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進行研制生產或者提供獨具特色的產品或服務,具有獨特性、獨有性、獨家生產特點,有較強影響力和品牌知名度。擁有自主品牌;企業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并取得良好績效;或有效期內的“中華老字號”、馳名商標、省級以上名牌產品;或獲得“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等國家、省、市工信主管部門頒發的質量品牌榮譽稱號。
(4)新穎化(創新能力成果顯著)評價指標。企業創新能力成效顯著,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并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企業產品或者服務屬于新經濟、新產業領域或新技術、新工藝、新創意、新模式等方面創新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應用前景廣闊,具備較高技術含量或附加值,經濟社會效益顯著,具有良好的發展潛力。獲得1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者PCT國際專利申請(已公布);或5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或主持(參與)制(修)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或設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技術研究院、企業工程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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