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內容
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建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對申請入庫的企業進行審核。
二、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設定依據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發〔2016〕7號)。
三、審批數量及方式
審批數量:無數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審批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項目的條件
(一)在深圳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未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
(二)企業擁有知識產權且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企業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
(四)企業上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銷售收入低于0.5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2.銷售收入在0.5億元以上、2億元(含)以下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
3.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有效期內的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自動入庫,對入庫企業,按入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
對出庫企業,按出庫當年研發實際支出的10%的比例予以資助,資助額超過300萬元的按300萬元資助。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原件;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五)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七)上年度完稅證明復印件;
(八)有效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許可證、入網證、環保達標證明等材料復印件(驗原件);
(十)企業職工總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信息表(以上人員須在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中填寫個人信息);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審批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受理時間:(按申報順序,分批處理)(此為預計時間,具體時間待定):
第一批: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4月25日—2018年05月31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第二批: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5日—2018年07月14日(截止至18:00)
書面材料受理時間: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7月17日
八、審批程序
申請人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審定——社會公示——市科技創新委員會下達入庫文件。